【02.17-03.07】113-2校總區社團國際性活動補助 113-2 OIA Subsidy for Student Club International Activities

一、 收件時間

  114年2月17日(一)起至3月7日(五)17:00(上班時間)

二、 申請資格

  • 社團當學期需於社團資訊系統完成登記。
  • 同一活動不得重覆申請校內不同單位之補助,如追查發現重覆補助將追繳補助款項。

三、 補助活動類型

  • 本校境外學生社團辦理之學術、文化活動。
  • 本校學生社團辦理國際交流相關,促進本地學生與境外學生交流之活動。

四、  申請流程

  • 於社團資訊系統建立活動單,標題為「113-2學期OOO社國際性活動暨補助申請」。
  • 活動單、經費申請表(請參考附件一)於3月7日(五)17:00前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  • 待國際事務處審查後,由課外組統整公告補助結果及核銷截止日期於課外組網頁
  • 憑據具臺大統編之有效單據及成果報告(請參考附件二)找社團輔導人核銷。

五、  核銷須知

補助皆為事後核銷,核銷期限至114年7月4日(五)17:00,逾期不得辦理核銷。請於辦活動時留取開臺大統編之單據,活動後憑單據找社團輔導人核銷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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