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02.17-03.07】113-2校總區社團國際性活動補助 113-2 OIA Subsidy for Student Club International Activities
一、 收件時間
114年2月17日(一)起至3月7日(五)17:00(上班時間)
二、 申請資格
- 社團當學期需於社團資訊系統完成登記。
- 同一活動不得重覆申請校內不同單位之補助,如追查發現重覆補助將追繳補助款項。
三、 補助活動類型
- 本校境外學生社團辦理之學術、文化活動。
- 本校學生社團辦理國際交流相關,促進本地學生與境外學生交流之活動。
四、 申請流程
- 於社團資訊系統建立活動單,標題為「113-2學期OOO社國際性活動暨補助申請」。
- 將活動單、經費申請表(請參考附件一)於3月7日(五)17:00前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- 待國際事務處審查後,由課外組統整公告補助結果及核銷截止日期於課外組網頁。
- 憑據具臺大統編之有效單據及成果報告(請參考附件二)找社團輔導人核銷。
五、 核銷須知
補助皆為事後核銷,核銷期限至114年7月4日(五)17:00,逾期不得辦理核銷。請於辦活動時留取開臺大統編之單據,活動後憑單據找社團輔導人核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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